社会各界人士:
现将我局草拟的《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公开征求大家的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助推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修改意见请于2016年9月28日前反馈州人社局医保中心。
联系人:张太华 张进春
联系电话:0873-3724400 0873-3724418
电子邮箱地址:hhzyb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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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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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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