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我院目前已纳入蒙自市新生儿“落地保”办理的定点医疗机构。为了更好的弄清楚办理的具体事项,蒙自市中医医院医保办认真梳理了《蒙自市新生儿“落地保”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方案(试行)》(蒙医保通[2023]1号)文件,现介绍如下:
一、服务对象
新生儿。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生儿,其父母(或监护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可提出参保申请:
1.在蒙自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父母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自愿在蒙自市参加红河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4.来我院办理前未参加过其他县市的居民医疗保险。
特别强调:办理“落地保”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且本次办理前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待遇享受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纳当年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备注:90天以上新生儿的请到蒙自市人社局1楼大厅进行办理。
三、缴费方式
我院医保办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新生儿父母使用智能手机登录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农村信用社APP(手机银行)/一部手机办事通/支付宝等缴费方式,为新生儿缴纳当年医保费。
四、领取医保卡
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卡务管理窗口申办社会保障卡。
五、我院办理地点
住院部1楼病案室医保咨询处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08:00-11:30,14:0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咨询电话:蒙自市中医医院医保办 0873-374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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