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YCGB第2024-50号
按照医疗卫生系统垃圾分类处置相关文件要求,对蒙自市中医医院院内产生的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即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及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进行规范化回收、处置;回收、处置方案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蒙自市中医医院废弃输液瓶(袋)处置
二、项目内容
1.服务地点:蒙自市中医医院,服务期限:3年
2.服务内容:回收玻璃瓶/塑料输液瓶(约13吨/3年)
三、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具有此项目,且需提供企业为云南省明文公布的《医疗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相关证明文件,如不再列企业视为条件不达标)。
2.参与单位需有此类项目经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
1.响应文件必须是纸质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7日16:00;
3.递交或邮寄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段蒙自市中医医院门诊六楼采购办;
4.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3-3734119。
五、声明
1.本次采购以院内评选方式进行。
2.评选结果请关注蒙自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
3.本次评选公告在蒙自市中医医院网站及蒙自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招标信息公告栏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有意向参与的公司可以到实地进行现场查看,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给出有利于院方开展工作的条件。
5.参与本次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蒙自市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13日